学习与认知,从本质上来说,是主体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在心理场中建构与客体结构相一致的主观图式的过程,与物理性的建筑工程一样,一项认知活动的顺利完成,首先需要有与认知对象相关的足够的基础经验和训练,没有这些经验和素材,就缺少了学习与建构的材料,无论我们具有怎样精湛的技艺,怎样高的智商,都无法完成相应的认知建构,正所谓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另一方面,这种经验和材料在认知建构中不会自动地粘贴上去,从而成为新经验的组成部分,而需要经过主体特殊的操控,才能发挥它们的作用,这便是在认知与学习的过程中广泛使用的各种思维方法和加工技能,正是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增加了认知活动的顺利完成。因此,认知结构可以这样认为,它一方面是由一系列与认知对象属于同一范畴的已经被内化的客体经验所构成;另一方面,是由把这些客体经验转化为主体内部成分的加工手段和认知技能构成。当然,二者有时很难地分清。这样,认知结构就可以相对地分为主观性的加工手段和认知策略,以及各种与客观世界相对应的已经被接受和内化的客观经验和对象的图式。二者在对新对象的认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需要条件。
具体来说,认知结构中的经验部分,是主体在以往的生活历程中通过与各种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而逐渐内化来的,是主体对客观信息的心理表征和记载,它通常以两种形式储存在我们的长时记忆中,这便是认知心理学中所说的情景记忆和语义记忆系统。所谓的情景记忆,是与个人生活中的特定的时间或地点相联系,具有自转体性质的生活事件,包括我们日常生活的耳闻目睹的各种事件、事物、个人经历、周围情景等各种信息,是各种感觉和知觉映像的综合,它们是个人生活生动的实况记录。而语义记忆是一个人所掌握的有关字词或其他语言符号、其意义和指代物、它们之间的联系,以及有关规则、公式和操纵这些符号、概念和关系的算法的有组织的知识,是经过提炼和整合的带有抽象和理论意义的知识体系。
另外,以上的知识和经验还可以相对地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其中,陈述性知识是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而程序性知识则是回答“怎么办”的问题,二者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程序性知识通常是以特定的陈述性知识为基础和背景的,是对陈述性知识的演变、转化和应用,由此形成的产生式系统,便成为与陈述性知识相配套的各种技能,它们与陈述性知识的有机结合,便成为针对不同领域并且具有特定智力功能的知识与技能系统。而这些用以表征客观事物真相的或具体或抽象的知识、经验及其相关的技能,在我们认知新的事物、构建新的认知图式的过程,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基础部件或条件,没有它们的支持,对新事物的认知是不可能的,这是事物本身的构造和相互关系决定的,也是人的认知特点和心理规律决定的。例如,对乘除法的理解需要有赖于对加法的理解,对牛顿力学的理解,需要先掌握加速度的概念,对句子的理解需要依赖于对单词的理解,等等。
现实当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知识结构和经验储备,它们作为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射,有着极其丰富的内容,代表着我们对客观事物的知觉、理解和把握,每一单元的知识、经验,都有其独特的结构和属性,都对应着某种客观存在,都是客体图式的主观摹本,都是符号化的事物真相,它们在主体的认知活动中,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作用。例如,它可以为我们认知事物提供事实和现象;提供可遵循的上位观念、法则;提供基础部件、元素;提供可比较、可衬托的对象或背景资料;提供相似的解决样本等等。主体正是凭借和依赖这些异常丰富的与客观世界相对应的主观经验,来认识新的客观事物的,没有它们的支持,新的建构将会由于基础元件和素材的缺乏而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