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学习是主体与认知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运行的实际状况与主体自身各方面的条件和状况,与学习对象及其相关的各种环境要素有着密切的相关。在这些因素中,对学习的进行状况具有较重要和较直接影响的,就是主体认知结构,包括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储备,各种学习的技能和思维的方法,与认知对象的相互关系。其中,主体认知结构越是与认知对象有高的匹配,越是符合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学习进行的就会越顺利,效能也就越高,反之,学习就会进行的比较艰难。
另一方面,决定学习活动能否发生以及以怎样的状态发生和进行,除了上述这些较直接的技术因素外,还取决于认知对象及其相关的内容相对于主体的意义和价值,这是认知对象与主体各层次的需要、价值体系相互作用的产物。如果认知对象迎合或满足主体的心理倾向,对主体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价值和利益,就会吸引主体去趋向和从事,或者主体就愿意投入精力、付诸努力去学习;反之,如果认知对象违背主体的心理倾向,对主体无意义,甚至给主体带来伤害和痛苦,则会引起主体的排斥和拒绝。
而且,一个认知对象越是在多的方面和大的程度上符合主体的心理需要,学习起来给主体带来的快乐和满足越多越大,主体也就越乐意去学,越容易自发地投入精力和热情自觉自愿地去学,学习也就越不用强制和勉强。例如,重要的学科我们就愿意去学,感兴趣的、喜欢的科目我们就乐意学,学得好的、能够带来尊严、荣誉和优越感的科目我们更乐意去学;相反,我们不感兴趣的内容,学习起来又十分吃力,学了半天还不落好的科目,换言之,学习带给我们的总是焦虑、痛苦和挫折感,我们就会自然的反感它,排斥它,畏惧它。
即便我们慑于外在的压力勉强为之,也很难以积极的心态去从事,必然要笼罩在消极的情绪中,相应的热情、干劲也必然是低落的。相比之下,两种反应和心态对学习是积极的支持还是消极的影响也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