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比较思维法
比较法,是把各种事物加以对比;以确定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一般说来,认识事物从区分开始,要区分,就要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俗语说补“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到商店选购商品是这样。搞学习和创造也是这样、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抓住知识和事物的特点,才能对它们有精确的认识,才不致于把它们完全混淆起来,,或者完全割裂开来。
在中学学习中,运用比较法的场合是多的一。一般有四种情况:
第一,新知识与旧知识的比较,通过这种比较,可以清楚地区别二者的异同,并把握住二者间前后关系继承与发展的脉络,达到“温故知新”的目的;
第二,新知识与新知识的比较。我们同时学习几种新知识时,就可以把它们进行对比,以便抓住特点,使知识精细化。
第三,旧知识与旧知识的比较。这在复习时是经常运用的。通过这种比较、不仅可以加深理解、同时更可以加强巩固。
第四,理论与事实的比较。这种比较可以有效地征明理论的正确或错误。它较常用于创造活动。如1609年开普勒在大量观测的基础上,设想了行星运动可能采取的多种形式,然后,他将每一种行星运动的形式同观测到的事实材料进行比较。结果他发现只有椭圆形轨道的行星运动与观测事实较符合,从而总结出行星运动第律(行星公转轨道为椭圆形,恒星位于这椭圆长轴的一个焦点上),一举推翻了自古以来所流行的认为天体都是沿着正圆形轨道运动的传统观念。
比较思维的方法易学难精,但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细心体会,抓住要领,就可以使它成为自己得心应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