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师不敢管学生是事实,但造成这种局面的,并非是因为义务教育,而是因为教师的权责不对等,学校和教师没有惩戒权。
我们来看看义务教育的定义:
义务教育是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接受的教育,是需要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其实质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从这个定义里,根本就看不出老师不可以管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可以开除学生,但不开除,不等于不能惩戒,比如,以往的工读学校,就是惩戒性质的学校。如果严重违纪违规的学生送工读学校,对那些熊孩子是很有震慑作用的。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准备恢复工读学校,这无疑是惩戒教育的一大步。
当然,工读学校的对情节重的学生的惩戒,而违规违纪情节不重和较轻的学生,也应制订的惩戒措施,给予学校和老师的惩戒权。赋予老师与职责对等的权力,才能改变老师不敢管学生的不正常状况。
在权责不对等的情况下,没有明确的惩戒制度,老师别说惩戒,就是批评学生,都面前着被问责的风险。目前的学生管理上,就是无限追责打压老师,无底线地庇护学生,老师管理学生,带给自己的都是屈辱和伤害,谁还去冒风险去管理!
综上,老师不敢管理学生,不能让义务教育背锅,老师权责不对等,学校和老师没有惩戒权才是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