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2018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的录取数据怎么样?具体的招生计划是什么?学生是如何参加的?这些都是山东的学生都关注的,下面伊顿教育自主招生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大学2018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的录取数据,有需要的学生可以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身心健康、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的山东省理科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山东省2018年夏季高考报名;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为A;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
4.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招生计划和
我校2018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15人,招生如下:
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按招生计划1:10比例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2.考核:以学院为单位组成工科和生物医学两个面试类别,共用招生计划的在同一类别面试。面试采用多对多的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意向、跨文化交流能力、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携带申请材料参加面试。
3.公布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按照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录取办法
1.获得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18年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获得综合评价入围资格且高考投档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不填报我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认定资格。填报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对进档考生,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被我校综合评价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第一批次投档与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100分)×8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