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大学在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那么关于计划的具体内容大家了解过吗?下面伊顿教育自主招生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的具体内容即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考生们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对象
符合2018年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A)”或者“好(B)”,学科特长突出,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发展的普通高中复读毕业生。
招生计划及
我校2018年在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700名。
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组,根据考生所报,结合考生品德表现、学科基础要求、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按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面试,并在报名系统公布。
(二)综合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的笔试和面试。
我校综合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的比例折合,综合测试100分。
(三)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公布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按不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1.“三位一体”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需要位于2018年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10%(含)以上。
2.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6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计算形成考生综合总分,100分。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6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为100分。
3.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我校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被我校“三位一体”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