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都应该了解过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综合评价,前面我们分享了同济大学2018年的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数据,下面伊顿教育自主招生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2018年同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相关情况,想要参加的学生注意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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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备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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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组及科目要求
2017年我校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组及科目要求见附表。各招生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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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报名,考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考生无需提供相关证明),并上传申请报名材料扫描件。
2、材料审核。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进行材料审核。审核结果预计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志愿填报。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同济大学相应的院校组及志愿(填报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考核选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照院校各组招生计划总数的1:1.5确定综合评价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入围面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面试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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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中面试环节认真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未经面试不得录取。
(2)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门,合格科目每门记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科目则不予赋分,即计“0”分。
(3)拟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