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的本科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想要报考的学生应该已经都仔细研究过了,那么面对简章中的一些问题,学生们应该还有不了解的地方,下面伊顿教育一对一辅导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2019年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常见问题解答,考生们来看看是否有你遇到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相关分享: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请问浙音2019年面向哪些省份招生?
答:音乐学院2019年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的学生。
(1)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芭蕾舞)、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艺术与科技面向招生;
(2)舞蹈表演(中国舞)面向除省以外的其他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份招生;
(3)舞蹈表演、表演(戏曲表演)、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仅面向省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招生,请关注我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音乐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4)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院,请关注我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二、请问报考浙音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非省考生还须携带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统考成绩合格证明。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招考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咨询。
三、请问考生可以兼报或招考方向吗?
答:我院本科招生(包括“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的),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考方向)。
其中,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西洋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表演(指挥)、音乐学(师范)(招考方向)的考生,只能在招生计划栏所列相应类别中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例如:报考我院舞蹈学(师范)的考生,不能兼报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中的低音提琴演奏,不能兼报音乐表演(西洋乐器演奏)中的低音提琴演奏;报考音乐表演(指挥)中的合唱指挥,不能兼报乐队指挥,以此类推。
四、请问浙音2019年校考网上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1月10日10:00--1月23日15:00
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2月12日10:00--2月13日23:59
初试考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2月23日
复试考试时间:2019年3月2日--3月4日
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请问浙音2019年校考网上报名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初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
名和现场缴费。
⑴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要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⑵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生填报的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①网上报名、缴费时间截止;②网上缴费成功。
六、请问报考浙音2019年本科招生考试如何交费?
答:校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初试合格方可进入复试。
初试实行网上缴费,复试缴费方式将在音乐学院网站发布复试日程安排时一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请问办理校考复试手续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初试合格的考生,需要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至我院现场办理复试确认、报考审核、缴费、领取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音乐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未按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
(1)校考初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属所在省级统考涉及的,
考生须提供省级统考相应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9年3月1日9:00--16:00。
八、请问参加浙音2019年本科招生需要特别注意哪些考试事项?
答:⑴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除外)、音乐学、表演(音乐剧)、艺术与科技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⑵考生不得缺考一项考试内容,否则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⑶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需要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⑷考生初、复试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不得更改,凡在考场内认定曲目不符合本简章公布考试要求的,该科目按零分计算。
⑸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其中参加舞蹈作品表演科目考试时,须按简章要求着装,不得着裙装。
⑹考生须按照我院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⑺凡使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伴奏的考试项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移动U盘和CD光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九、请问声乐演唱(美声、民声)可以自带钢琴伴奏吗?
答:声乐演唱(美声、民声)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十、请问考试使用的乐器需自带吗?
答: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
十一、请问如何查询校考成绩?
答:我院将于2019年4月上旬公布考生校考成绩,届时请关注音乐学院网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