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生活中的一大乐趣,绝非一件任务,我将它视为私生活的一部分,随性的读取,漫不经心地咀嚼,自由的思考,或者什么也不做,仅仅作为一种消磨。
大部分阅读没有写读后感,感触深且有提笔冲动的时候,会记上一笔,对,要有冲动,就像恋爱时去表达,去做的冲动。否则意义不大,且自找麻烦。
我的读后感倾向于思考。
比如说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中勃朗什对无情的思特里克兰德是怎样的一种感情?
是的,女人的确会被这种不加修饰的野性所迷惑。生活乏味且天性果敢的女人内心渴望一场冒险。野性本身就诱人冲动。它符合女人的感性需要。
后来,思特里克兰德为什么接受了土著人阿塔呢,因为阿塔是属自然的,她是大自然中自然的一部分,他接受她犹如接受椰树上成熟的椰果一样自然、简单,那么无需多虑。他们要对方,但不会要求对方。这其实是较好的较本真的爱情。
结尾“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较后一句,我的理解是,亲爱的亨利叔叔,多么平易近人,虽然仰望上天的神明,口中传道,怀抱经文,心心念念的却是那诱人的口腹之欲,小小的一个先令,十三只大牡蛎,吝啬而贪婪的的人性,较小的本钱也能攫取到生而为人的乐趣。在享受俗世廉价趣味之时,他是可爱的亨利叔叔; 在二十七教区布道之时,他是一本正经的教区牧师。人都有多面性。
又比如《嫌疑人X的献身》,我的思考有:
不管你如何费尽心机地不惜血肉之躯来保护所爱的人,你的牺牲对她们而言等同毁灭!!
为爱情作出牺牲真的可以成全幸福吗?一直不理解《月亮与六便士》说的,女人可以原谅伤害她的人,但永远不会原谅一个男人为她做出的牺牲。看到结尾,靖子跪倒了石神面前:对不起,让你为了我这种女人。。。我有了浅浅的领会,一个人的牺牲,会破坏另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甚至权力),但凡其良知尚存。
孩子怎么承受成人世界的污暗?孩子不得不深一脚浅一脚地趟过污水暗流,这也是东叔小说中较让人揪心的地方。《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都是脆弱无辜的孩子先出手,他们对肮脏的成人世界何等怒不可遏,东叔了解,孩子的激愤与冲动是不计后果的。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走上毁灭之路。万劫不复。
《嫌疑人X的献身》结局,一颗承载着爱的心,仍然在东叔布下的网里迷茫着,找不到出口。
当然,这些只是思考的一部分,也的个人化,并没有什么价值。只是乐趣而已。读书,读后感,读书笔记,都不是为了拿出来给人看的,而是取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