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大多数被录取但由于录取院校或者不理想打算复读的考生所关注的问题,关于这方面的许多答复都不太准确。
考生如果被录取后不想入学报到,直接进行复读即可,暂时不用管档案事情,因为考生在省招办和投到录取高校的档案仅仅是考生的电子信息档案,省招办和高校不会向考生退还电子信息档案,电子信息档案在高考结束后会统一处理或者作废。
按照规定,考生如果被高校录取后不打算入学报到注册,准备继续高三复读,高校在大学新生秋季开学报到注册之后两周之内,对还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注销其录取信息(因有事不能正常报到注册,需要提前电话向高校招生办请假)。
每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之际,由考生就读高中统一组织考生进行高考报名。此时会为每位考生建立考生高考报名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表(打印备存)、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打印备存)等,电子信息档案建立完成后,由市县教育局统一将市县考生的电子档案传输到省招办。
在高考志愿录取的时候,省招办将每位考生的志愿填报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和考试高考成绩进行数据合库处理,成为一份完整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省招办的高考投档工作就是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将每位考生的电子信息档案向志愿填报高校投档,投的档案就是合并后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
在高校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就读高中学校组织班主任为考生整理纸质档案,考生纸质档案主要包括高考报名时期电子档案中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表(以前打印备存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以前打印备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毕业登记表(也叫档案,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备案,一份教育局备案,一份装入高考档案)、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个人体检表、考生簿身份证复印件、肝功化验单、扶贫独生子女复印件等,整理好装入档案袋边缘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交到教务处或者教育局。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在高校开学报到前夕,需要持录取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学校教务处或教育局领取个人高考纸质档案,带到高校交给高校教务处统一管理;没有被录取或者复读的考生不能提取个人高考档案的。
复读考生在来年高考报名时候,由就读高中学校组织为复读考生重新建立考生高考电子档案,高考结束后整理考生纸质档案之时,由学校出具证明在原来就读学校建立的纸质高考档案中抽出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档案),重新装入新建的考生纸质高考档案,等待考生高校报到之前提取,剩余的其它纸质信息档案作废。